粮食保管员的困惑,难道和高考一样,特殊工

当粮票成为收藏品,粮站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之后,一部分曾经从事过粮食保管工作的粮食系统老员工,逐步面临退休。他们曾经为我们的温饱默默奉献,如今他们在为争取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苦苦的努力。

政策

劳动部关于粮食系统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复函〔65〕中劳护事第55号(年7月12日)

粮食部、中国财贸工会全国委员会:

〔65〕粮人字第24号、〔65〕财贸会字第1号文收到。我部同意粮食系统专门从事人力搬运的装卸搬运工(包括粮油加工厂内部从事原粮、成品搬倒工作的运搬工)、土榨油坊的打榨工和人力螺旋榨的搬榨工列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当他们(不包括季节工)年老退休的时候,如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案)”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项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应该说早在65年,粮食系统就有了相关的文件,只是到目前为止也只有这一份文件,而这份文件中,并不包含粮食保管员。但计划经济中,粮食保管人员为了国家粮食的安全,长期用磷化铝、氯化氢、氯化苦等有毒有害气体每年对粮食进行有效地熏蒸,才使得粮食安全储存。因此,他们想以有毒有害工种的特殊工种为名,寻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但是我们看到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明确回复,是不认可粮食保管员为特殊工种。

迷途

在粮改的浪潮中,根据当地的政策,一部分下岗职工,被认定为特殊工种员工。

比如在年9月份,依据陕西省(政府25号)和汉中市政府60号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精神以及(略阳县政府发11号)《实施意见》的规定,职工全员买断,身份置换。其中(汉政发60号第(二十条)第六款规定“凡符合国发号文件规定,连续从事粮食保防、装卸、高温等特殊工种满10年的职工,可按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冯某也是在年9月份以粮食保管员身份被认定为特殊工种。根据略政发11号:“对虽从事粮食保防等特殊工种满10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给经济补偿金,待达到上述退休年龄时,由本人自行到劳动部门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

期间也有多批员工顺利的办理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在年11月份,冯某年满55周岁之际,在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过程中,社会养老经办中心突然停止了审批手续。据县社会养老经办中心和汉中市劳动局办理特殊工种的经办人员会答讲:“粮食系统的特殊工种现在不予认可,理由是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明目录中没有粮食部门的保管员,并说省上来的领导检查工作时明确指出原来已经办理的是错误的,故今后不再给办理了”。

这是知错就改吗?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的回复,更是给他们泼了冷水。

曙光

而在重庆市,我们看到了别样的风景,重庆万州区的网站上这样写道: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粮食系统信访工作有关问题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号)和市商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市政府办公厅专题会议纪要〔〕号)精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商委发〔〕25号)精神,妥善解决好我区原在粮食系统‘保防’岗位上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和原在保防岗位的‘单双解’人员,可参照执行特殊工种提前5年退休政策。

区商务局于年4月7日制定下发了《重庆市万州区粮食系统“保防”人员提前退休实施方案》,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从事(接触)粮食“保防”人员在该岗位上累计满8年及以上,由本人写出提前5年退休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档案、身份证、提供能证明保防工种及年限等其他原始资料,报指定企业或区商务局初核、复核后,报区社保局、人社局审核、审批。此项工作已正式启动,你们如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向我局粮油调控管理科申报。

结语

粮食收储工作主要是从事分药、投药、检查、处理残渣和开仓放气等与储粮化学药剂接触的工作。为了保管好国家粮油,确保粮仓的无虫害、无鼠雀、无霉变、无事故的储粮标准。经常使用储粮化学药剂:熏蒸剂、防护剂、空仓杀虫剂、灭鼠药剂,开始是用氯化苦、磷化氢等,后来逐步使用磷化铝。毒性大,对身体伤害大。当时经济条件限制,防护知识少和防护用品配备差。

只是如今两地政策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在这么多粮食保管员中也只有少部分享受到了特殊工种政策,绝大多数全国各地员工只能安心等待正常退休。了解清楚政策后,保重身体才是最根本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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