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赴海城市开展农药生产

根据《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年11月17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赴海城市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执法检查前,市执法队在海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驻地召开相关会议,会上市执法队队长强调在今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前,一定要做检查计划,执法检查时要按照计划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执法队执法人员本次检查了海城博圣化工有限公司,在上次检查中海城市博圣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厂区没有围栏,磷化铝原料铁桶在厂区内堆放的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厂区已经进行整改,厂区已修建围栏,同时南通正达农化有限公司出具了回收铁桶的情况说明,但未提供回收铁桶数量回执。执法工作人员要求海城市博圣化工有限公司将铁桶返回正达公司后,由正达公司出具回收铁桶数量回执,并在回收前拍照存档。执法人员同时检查了该企业的磷化铝原药存放库房,库房有专人保管。执法工作人员复印了该企业危险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合同书,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告知该企业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尽快整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pz/2155.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