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包装及标识对消费者选择肥料尤为重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肥料包装和标识存在很多问题,消费者购买肥料时应特别注意。印制各式各样图案的肥料包装遮盖了规定的标识,吸引了不了解标识真相的消费者注意力,夸大的肥料效果成为决定购买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年就发布了GB-《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的国家标准。
通过在肥料市场抽检中发现,有诚信、质量优的肥料生产企业的肥料标识相对规范,但有些肥料生产企业为了牟利,往往在标识上做文章,存在严重的误导行为,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肥料标识存在的问题
1.夸大总养分含量。按照国家肥料标识标准规定,复混肥料中的养分含量是指氮、磷、钾三元素的总含量,中量元素如钙镁硫和微量元素都不能相加到总养分中。但有些厂家却故意将这些中量元素全部加入总养分中,或在一些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将有机质一并写入总养分中,有些二元肥甚至将氯离子记入总养分,使实际总养分含量只有25-30%的复混肥通过虚假标识达到40%甚至50%以上。
2.二元肥冒充三元肥销售。有些复混肥明明是二元复混肥,但却标明“氮:15;磷:15;铜锌铁锰等:15”,或者N-PK-C-15-15。这种标识给消费者造成一种三元复混肥的感觉,使作物因缺乏某些养分而造成减产。
3.有些企业故意在外包装袋上用拼音打印商品名称、商标名称、企业名称,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使其认为是进口产品。利用消费者不明白真相,经销商欺骗性的介绍,加上消费者崇拜进口肥料的心态大做文章,打上与其他国家相似的国名,以及“俄罗斯技术”,或“采用俄罗斯、中国、加拿大原料”等字样进行误导消费者。
4.夸大产品作用,在包装袋上冠以欺骗性的名称。如“全元素”,“多功能”,“抗旱、抗病”等。
如上图,该产品包装标识为“腐植酸有机尿素”,执行标准为Q/CGYZ-,属于企业标准,含氮量仅有18%,远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且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属于假“尿素”。
二、《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对肥料包装标识的具体规定及识别方法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对肥料包装标识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我们以复混肥和有机肥为例,包装标识内容包括:
1.肥料名称和商标,应标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肥料名称。如***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如有商品名,可在产品名称下以小1号字体标注。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
2.总养分含量及单养分标明值。这是不法厂家经常做手脚的部分,特别要引起消费者的重视。复混肥料应标明N、P2O5,K2O总养分的百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应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其他元素不得计入总养分。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五氧化二磷、氯化钾的百分含量,如45%的氮磷钾复混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如氮钾复混肥料20-0-10。另外,若产品含氯,必须注明含氯(高氯)、含氯(中氯)、含氯(低氯)字样。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要标明有机质含量,根据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现有标准,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中有机质含量要大于45%和20%。同时,必须注明适用作物,简述使用量和使用方法及有